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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及獎勵辦理樂齡學習活動及業務實施要點|教育部

計畫重點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樂齡學習活動,旨在研發教材、培訓專業人員與志工,結合社會資源與大學,營造無年齡歧視的社區學習文化,促進中高齡者身心健康。

主管機關教育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一)補助對象:1、直轄市、縣(市)政府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