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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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補助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原則|教育部

計畫重點

教育部補助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含軍警校院)推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提供個別化發展、介入與處遇服務,協助學生健康成長與社會適應。

主管機關教育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一)公私立大專校院(不包括軍警校院)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