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衛生福利部
計畫重點
本辦法規範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對象為高齡者及民眾家庭。申請人須年滿六十五歲,實際居住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並符合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等規定。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高齡者、民眾/家庭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本辦法規範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對象為高齡者及民眾家庭。申請人須年滿六十五歲,實際居住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並符合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等規定。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高齡者、民眾/家庭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