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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收容補助原則|南投縣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計畫重點
南投縣政府訂定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收容補助原則,補助對象為本縣依人民團體法立案之民間公益、宗教團體,依據法務部96年2月5日法保字第0961000344號函辦理。
| 主管機關 | 南投縣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
|---|---|
| 辦理層級 | 縣市 |
| 適用地區 | 南投 |
| 申請對象 | 本縣經政府立案(依人民團體法)之民間公益、宗教團體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