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就讀於立案私立幼稚園(幼教機構)身心障礙幼兒接受學前特殊教育其家長教育補助經費作業補充事項|南投縣政府
計畫重點
南投縣政府訂定就讀立案私立幼稚園身心障礙幼兒家長教育補助經費作業補充事項,補助對象為子女年齡三足歲以上至未滿五足歲且就讀本縣立案私立幼稚園之身心障礙幼兒家長,為鼓勵接受學前特殊教育。
| 主管機關 | 南投縣政府 |
|---|---|
| 辦理層級 | 縣市 |
| 適用地區 | 南投 |
| 申請對象 | 子女為三足歲以上至未滿五足歲之身心障礙幼兒且就讀於本縣立案私立幼稚園(幼教機構)之家長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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