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交通部
計畫重點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土地上空或地下處理及審核辦法:地方政府或公所應於穿越土地上或其附近適當場所公告,並張貼於鄉(鎮、市、區)公所公告欄,公告期限為三十日。
| 主管機關 | 交通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地方政府/公所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使用公有土地租金優惠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長期優惠貸款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毗鄰地區禁限建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政府對民間機構參與交通建設補貼利息或投資部分建設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區段徵收取得土地處理辦法(常態性/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