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獎勵金支用原則|農業部
計畫重點
本原則適用於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並已列入財政部獎勵金明細表之農業部各單位與所屬機關,依相關法規與主管機關公告規定發放獎勵金。
| 主管機關 | 農業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辦理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以下簡稱民參案件)並經財政部於機關辦理民參案件簽約獎勵金明細表核列獎勵金之本部各單位及所屬各機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 農業部116年度補助科技計畫(開放中)
- 116年食農教育推廣計畫(開放中)
- 農業部因應國際情勢農糧產業支持措施(即將開放)
-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常態性/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