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行政院主計總處
計畫重點
為促進全國經濟均衡,中央依財政狀況,從國庫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供補助,優先支援計畫效益廣、具整體性或跨縣市之建設項目。
| 主管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學校、原住民、地方政府/公所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為促進全國經濟均衡,中央依財政狀況,從國庫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提供補助,優先支援計畫效益廣、具整體性或跨縣市之建設項目。
| 主管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學校、原住民、地方政府/公所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