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理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受災農民異地種植租金補貼作業要點|農業部
計畫重點
農業部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受災、於114年12月1日後完成簽約之農民,補助其在公有或公營土地異地耕作之租金。
| 主管機關 | 農業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經本部農糧署東區分署審認核定之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受災事實名冊所列農民,且為中華民國(以下同)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一日後完成簽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 農業部116年度補助科技計畫(開放中)
- 116年食農教育推廣計畫(開放中)
- 農業部因應國際情勢農糧產業支持措施(即將開放)
-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申領及核發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常態性/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