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首頁 / 農業部 / 原查定為宜林地之超限利用山坡地,依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領得

原查定為宜林地之超限利用山坡地,依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領得造林獎勵金者,經合法變更為宜農牧用地,如切結願意繼續造林者,仍得依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核發造林獎勵金。|農業部

計畫重點

對已依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領取造林獎勵金、且合法變更為宜農牧用地者,若願續造林,仍可依計畫再領獎勵金。

主管機關農業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依法規規定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