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身心障礙者久任職場津貼補助實施要點|連江縣政府
計畫重點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連江縣政府對設籍本縣、經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轉介就業且為法定申請人的身心障礙者,提供久任職場津貼補助。
| 主管機關 | 連江縣政府 |
|---|---|
| 辦理層級 | 縣市 |
| 適用地區 | 連江 |
| 申請對象 | 設籍連江縣(以下簡稱本縣),係經本縣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轉介就業之身心障礙者,並為法定申請人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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