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首頁 / 嘉義市政府 / 嘉義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實施要點

嘉義市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實施要點|嘉義市政府

計畫重點

嘉義市政府訂定實施要點,辦理社會救助法相關補助。對象為設籍嘉義市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產孕婦及嬰兒,其中產婦營養補助對象為分娩後三個月內者。

主管機關嘉義市政府
辦理層級縣市
適用地區嘉義市
申請對象設籍嘉義市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產孕婦及嬰兒,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一)、產婦營養補助:1、分娩後三個月內者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