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智慧防災計畫第二期防災非工程措施補助執行作業注意事項|經濟部
計畫重點
經濟部規範水利署及其河川分署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水災智慧防災計畫第二期之防災非工程措施補助作業,對象為地方政府與公所。
| 主管機關 | 經濟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地方政府/公所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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