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既有未登記工廠群聚地區廢污水排放建設作業要點|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計畫重點
依「既有未登記工廠群聚地區廢污水排放建設補助計畫」及產業升級轉型辦法,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規範補助地方政府執行相關作業,受補助者包括中小企業、企業/業者及地方政府/公所。
| 主管機關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中小企業、企業/業者、地方政府/公所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依「既有未登記工廠群聚地區廢污水排放建設補助計畫」及產業升級轉型辦法,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規範補助地方政府執行相關作業,受補助者包括中小企業、企業/業者及地方政府/公所。
| 主管機關 |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中小企業、企業/業者、地方政府/公所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