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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補助科技產業園區及產業園區形塑新風貌作業要點|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計畫重點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分局補助轄管科技與產業園區,協助廠商更新廠房外觀、改善周邊環境,打造新風貌,前提是不欠繳土地租金、管理費、公共設施建設費或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 主管機關 |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園區內之廠商或其他合法登記組織,並未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欠繳土地租金、管理費、公共設施建設費、污水下水道使用費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