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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辦理空氣污染排放量增量抵換補助作業要點|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計畫重點
國科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依環保署審查原則,補助本園區內符合排放量增量抵換來源之企業,以促進產業發展並維護環境品質。
| 主管機關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新竹 |
| 申請對象 | 本局所轄園區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所定得取得排放量增量抵換來源所在直轄市、縣(市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