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衛生福利部
計畫重點
依衛福部規定,對依法設立之離島醫事機構與長照服務機構提供獎勵與輔導,金額、資格與受理期間均依相關法條與主管機關公告執行。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依法規規定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依衛福部規定,對依法設立之離島醫事機構與長照服務機構提供獎勵與輔導,金額、資格與受理期間均依相關法條與主管機關公告執行。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依法規規定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