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首頁 / 核能安全委員會 / 放射性物料研究發展獎勵辦法

放射性物料研究發展獎勵辦法|核能安全委員會

計畫重點

放射性物料研究發展獎勵辦法之對象依法規規定。進行放射性物料營運技術及最終處置研究發展之相關人員或團體,若執行研究發展計畫,其成果對現有放射性物料營運及最終處置技術有重大改良或提升,得被推薦為受獎勵候選人或團體。

主管機關核能安全委員會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依法規規定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