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衛生福利部
計畫重點
本辦法針對經日常生活或工具性日常生活功能評估,需他人協助的失能老人,依其失能程度(輕度、中度、重度)提供長期照顧服務補助,適用於身心障礙者與高齡者。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身心障礙者、高齡者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本辦法針對經日常生活或工具性日常生活功能評估,需他人協助的失能老人,依其失能程度(輕度、中度、重度)提供長期照顧服務補助,適用於身心障礙者與高齡者。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身心障礙者、高齡者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