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勞動部
計畫重點
勞動部依本法規,對身心障礙者及地方政府/公所設立的職業訓練機構提供管理與補助,相關資格、金額與受理期間均依法規與主管機關公告。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身心障礙者、地方政府/公所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 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開放中)
- 特殊境遇家庭創業貸款補助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促進職業安全衛生文化獎勵及補助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常態性/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