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首頁 / 臺北市政府 / 臺北市建築物既有化糞池或既有污水處理設施廢除或改設為污水坑補

臺北市建築物既有化糞池或既有污水處理設施廢除或改設為污水坑補助要點|臺北市政府

計畫重點

依本法規,對本市建築物既有化糞池或污水處理設施之廢除或改設為污水坑者提供補助,資格、金額與受理期間均依主管機關公告。

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
辦理層級縣市
適用地區臺北
申請對象依法規規定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