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政府專案紓困方案公司發行新股與董事監察人經理人限制報酬及相關事項辦法|經濟部
計畫重點
符合公司法設立之企業,申請政府紓困專案時,須於自救計畫中明訂紓困期間不得進行海外投資,並受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報酬限制。
| 主管機關 | 經濟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企業/業者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 離島供電營運虧損補助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發明創作獎助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標準化獎勵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離島供水營運虧損補助辦法(常態性/依公告)
- 辦理推廣貿易業務補助辦法(常態性/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