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獎勵或補助辦法|文化部
計畫重點
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獎勵或補助辦法:私有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權人若將空間提供給文化部主管之創作、育成、展演等事業,可依本辦法申請獎勵或補助,惟若雙方關係符合特定情形,則以申請獎勵為限。
| 主管機關 | 文化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企業/業者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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