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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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政府協助或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招收需要協助幼兒辦法|教育部

計畫重點

依本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優先招收需要協助幼兒並提供教保服務的教保服務機構,得獲地方政府或公所的協助或補助。

主管機關教育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地方政府/公所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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