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購大型柴油車貸款利息補助辦法|環境部
計畫重點
自106年8月18日起,購買新大型柴油車並完成舊車回收與報廢登記者,可向本辦法申請貸款利息補助,適用對象包括符合條件的企業與自然人。
| 主管機關 | 環境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八日起購買新車及辦理汽車新領牌照登記,並完成下列大型柴油車之車體回收及車籍報廢之申請企業或個人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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