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執行疫後振興藝文產業及藝文消費措施辦法|文化部
計畫重點
文化部為振興藝文產業與消費,於疫情後制定補助辦法,補助對象為民眾與家庭,涵蓋實體書店、出版、博物館、地方文化館、社區營造、電影、廣播、流行音樂、表演與視覺藝術、工藝、有形與無形文化資產及其他相關產業。
| 主管機關 | 文化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民眾/家庭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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