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民政局補助民間團體推行役政宣導作業要點|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計畫重點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訂定補助民間團體推行役政宣導作業要點,補助對象為經核准立案滿一年、以服務後備憲兵、八二三臺海戰役戰友、退除役軍士官兵及在營軍人為宗旨之人民團體,用以辦理敬軍慰勞、國防政令宣導及關懷八二三戰友。
| 主管機關 |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 |
|---|---|
| 辦理層級 | 縣市 |
| 適用地區 | 高雄 |
| 申請對象 | 經本府或內政部核准登記立案滿一年,以服務後備憲兵、八二三臺海戰役戰友、退除役軍士官兵及在營軍人為宗旨之人民團體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