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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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補助從事文教體育活動審核作業要點|花蓮縣政府

計畫重點

民間團體若欲申請花蓮縣政府補助以從事文教體育活動,須符合本法規規定之資格,並於公告的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金額依條文核發。

主管機關花蓮縣政府
辦理層級縣市
適用地區花蓮
申請對象民間團體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