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度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計畫(116年度上半年)|客家委員會
計畫重點
116年度客家委員會推展海內外客家事務交流合作活動補助計畫上半年,申請對象為國內依法立案辦理客家事務民間團體、公私立學校及海外辦理客家事務民間團體。補助海內外客家交流、藝文展演與學術合作。116上半年活動案受理申請期間為115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 主管機關 | 客家委員會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國內依法立案辦理客家事務之民間團體、公私立學校,及海外辦理客家事務之民間團體 |
| 收件截止 | 2026-11-30 |
| 目前狀態 | 開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