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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年度臺南青年文化行動獎勵計畫|臺南市政府(安南區公所轉知)
計畫重點
116年度臺南青年文化行動獎勵計畫,對象為年滿18至45歲(外籍需有效居留)且計畫於臺南市執行者,最高補助額不超過25萬元,提案期限延至116年1月15日,鼓勵地方觀察與創生。
| 主管機關 | 臺南市政府(安南區公所轉知) |
|---|---|
| 辦理層級 | 地方 |
| 適用地區 | 臺南 |
| 申請對象 | 年滿18–45歲(外籍須有效居留),計畫須於臺南市執行 |
| 收件截止 | 2027-01-15 |
| 目前狀態 | 開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