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16年度演藝活動補助計畫|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計畫重點
新北市於116年度提供演藝活動補助,補助對象為符合新北市政府演藝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之團體,補助範圍包括排練、設計、演出、場租等經常性支出(不含行政薪資),收件期間為115年10月5日至11月6日,可郵寄、電子或專人遞送。
| 主管機關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
| 辦理層級 | 地方 |
| 適用地區 | 新北 |
| 申請對象 | 依新北市政府辦理演藝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之團體 |
| 收件截止 | 2026-11-06 |
| 目前狀態 | 開放中 |
| 歷年辦理週期 | 年度 |
| 下次開放(推估) | 2027-10(依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