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度花蓮縣農特產品推廣參加國內外食品展會及通路行銷補助|花蓮縣政府農業處
計畫重點
116年度花蓮縣農特產品推廣參加國內外食品展會及通路行銷補助,補助對象為花蓮縣各鄉鎮市公所、農民團體與合作社,即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受理,每案補助上限60萬元,補助比例原則不超過70%,經費用盡即停止,預算待議會審議。
| 主管機關 | 花蓮縣政府農業處 |
|---|---|
| 辦理層級 | 地方 |
| 適用地區 | 花蓮 |
| 申請對象 | 花蓮縣各鄉鎮市公所、各級農民團體與合作社 |
| 收件截止 | 2027-12-31 |
| 目前狀態 | 開放中 |
| 歷年辦理週期 | 年度 |
| 下次開放(推估) | 依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