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促進民間提供適當空間供文化創意事業使用補助(115年)|文化部
計畫重點
文化部於115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止,接受私有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權人(可與文創事業共同申請)提供合法空間,至少50%面積供文創事業創作、育成或展演之補助,線上申請於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
| 主管機關 | 文化部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空間提供者(私有不動產所有人或使用權人,可與文創事業共同提出) |
| 收件截止 | 2026-11-12 |
| 目前狀態 | 開放中 |
| 歷年辦理週期 | 年度 |
| 下次開放(推估) | 2027-10(依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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