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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
計畫重點
116年度疑似或社區精神病人照護優化計畫,補助各縣市合格精神科醫院(每縣市最多2家,澎金馬1家)進行評估、轉介、追蹤與外展照護。年度總經費1.675億元,申請於115年10月30日前以正式公文送所屬衛生局。
| 主管機關 | 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經評鑑合格之精神科專科醫院或設精神科門診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主辦機構,每縣市至多2家;澎金馬1家) |
| 收件截止 | 2026-10-30 |
| 目前狀態 | 開放中 |
| 歷年辦理週期 | 年度 |
| 下次開放(推估) | 2027-10(依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