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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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職務代理人獎勵原則|高雄市政府及所

計畫重點

本市及所屬機關職務代理人,若代理期間超過兩週未滿兩個月,且盡職且表現優秀者,將獲得一次嘉獎。

主管機關高雄市政府及所
辦理層級縣市
適用地區高雄
申請對象依法規規定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