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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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提供團體及社區發展協會興辦各項活動經費補助要點|金門縣政府提供團體及社區發展協會

計畫重點

金門縣政府提供團體及社區發展協會興辦各項活動經費補助要點,補助對象為完成立案之社會團體,其中僅限社會慈善團體、宗教團體及同學校友會。目的為促進社會和諧、提倡正當休閒娛樂,結合社會資源興辦益智性活動或教育訓練課程,並鼓勵團體及社區發展協會利用年節及紀念性節日辦理聯誼、慶祝或技藝傳承活動。

主管機關金門縣政府提供團體及社區發展協會
辦理層級縣市
適用地區金門
申請對象完成立案之社會團體(涉及目的事業之團體,逕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補助,本補助對象之團體僅為社會慈善團體、宗教團體及同學校友會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