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津貼實施要點|金門縣政府
計畫重點
本縣對持有金門縣核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且符合規定條件者,提供居家生活津貼,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 主管機關 | 金門縣政府 |
|---|---|
| 辦理層級 | 縣市 |
| 適用地區 | 金門 |
| 申請對象 | 持有本縣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申請金門縣身心障礙者居家生活津貼:(一)設籍符合下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 金門縣政府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服務實施計畫(常態性/依公告)
- 金門縣政府補助辦理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計畫(常態性/依公告)
- 金門縣政府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計畫(常態性/依公告)
- 金門縣政府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多元社區居住與生活服務計畫(常態性/依公告)
- 金門縣政府補助辦理精神障礙者協作模式服務據點計畫(常態性/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