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補助社區發展協會充實社區活動中心內部設施設備實施要點|金門縣政府
計畫重點
金門縣補助已立案滿一年且組織健全的社區發展協會,用於提升社區活動中心的內部設施與設備,提供居民休閒、聯誼、集會及福利服務場所,提升服務品質與永續發展。
| 主管機關 | 金門縣政府 |
|---|---|
| 辦理層級 | 縣市 |
| 適用地區 | 金門 |
| 申請對象 | 本縣立案滿一年以上,且組織健全、會務推展正常之社區發展協會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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