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僱用獎助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計畫重點
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僱用獎助等),對象為新住民(含已歸化設籍者)及其雇主,失業滿 30 日經推介,雇主連續僱用滿 30 日,月薪制每人每月補助 1.1 萬元,最長 12 個月,另有職訓生活津貼與臨時工作津貼。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新住民(含已歸化設籍者)及僱用之雇主 |
| 收件截止 | 隨時受理 |
| 目前狀態 | 開放中 |
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僱用獎助等),對象為新住民(含已歸化設籍者)及其雇主,失業滿 30 日經推介,雇主連續僱用滿 30 日,月薪制每人每月補助 1.1 萬元,最長 12 個月,另有職訓生活津貼與臨時工作津貼。
| 主管機關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新住民(含已歸化設籍者)及僱用之雇主 |
| 收件截止 | 隨時受理 |
| 目前狀態 | 開放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