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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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僱用獎助等)|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計畫重點

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僱用獎助等),對象為新住民(含已歸化設籍者)及其雇主,失業滿 30 日經推介,雇主連續僱用滿 30 日,月薪制每人每月補助 1.1 萬元,最長 12 個月,另有職訓生活津貼與臨時工作津貼。

主管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新住民(含已歸化設籍者)及僱用之雇主
收件截止隨時受理
目前狀態開放中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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