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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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適用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第三款對單一個別團體、法人或個人於每年度所為獎助或捐贈之一定金額|教育部

計畫重點

依財團法人法第21條第2項第3款規定,對民間團體或個人每年度的獎助或捐贈設定一定金額上限,自公告日起生效,適用於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

主管機關教育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民間團體、民眾/家庭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