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支援計畫作業要點|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計畫重點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訂定補助地方環保機關人力支援計畫作業要點。對象為直轄市及縣市環保機關。因應一百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改制為環境部新增業務,規劃補助地方環保機關進用契約人力辦理新增業務,以利政策推動執行。
| 主管機關 |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直轄市及縣(市)環保機關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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