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廢機動車輛粉碎分類處理業興建熱能利用廠專案申請補貼審核要點|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計畫重點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訂定審核要點,針對從事廢機動車輛粉碎分類處理業務且已取得受補貼機構資格的業者,受理其興建用於處理廢機動車輛粉碎殘餘物及其衍生產物熱能利用廠的專案補貼申請,並規範相關審核作業流程。
| 主管機關 |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補貼申請審核管理辦法取得受補貼機構資格,且從事廢機動車輛粉碎分類處理業務之處理業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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