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計畫重點
金融機構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補貼對象包括企業/業者、原住民、地方政府/公所及民眾/家庭;補貼範圍為災前債務於展延期間的利息,適用銀行、信用合作社、信用卡機構、保險公司及中華郵政等。
| 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企業/業者、原住民、地方政府/公所、民眾/家庭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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