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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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內政部

計畫重點

租屋服務事業若符合《租屋服務事業認定及獎勵辦法》規定,必須持有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且營業項目包括租賃住宅包租或代管,同時具備不動產仲介業備查文件。

主管機關內政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企業/業者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