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公部門獎勵・補助計畫整理平台資料更新 2026-10-24 02:48(台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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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核發標準|國防部

計畫重點

本標準規範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補償金核發方式。對象依法規規定。執行死刑者補償六十個基數;死刑判決前死亡者依實際執行期間補償並加二十個基數,上限五十九個基數。

主管機關國防部
辦理層級中央
適用地區全國
申請對象依法規規定
收件截止依公告
目前狀態常態性/依公告
歷年辦理週期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前往主管機關公告 申請前準備清單

同機關其他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