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示為辦理市地重劃而以個人名義申請無擔保貸款項目之業務適用規範一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計畫重點
說明針對市地重劃,個人名義申請無擔保貸款之業務適用規範,對象為民眾與家庭,依本會銀行局於99年10月21日北富銀專融字第0991005511號函辦理。
| 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民眾/家庭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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