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銀行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適用風險權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計畫重點
本國銀行新承作之不動產抵押貸款(含舊貸案續貸或轉貸)須適用中央銀行發布的《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之風險權數與貸款限制條件,依《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執行。
| 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
| 辦理層級 | 中央 |
| 適用地區 | 全國 |
| 申請對象 | 企業/業者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同機關其他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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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銀行辦理個人購屋貸款提前清償違約金計收方式處理原則,請轉知會員機構查照辦理。(常態性/依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