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所屬學校代表本縣參加全國藝術比賽補助原則|彰化縣政府
計畫重點
本補助原則針對本縣各校派遣參加全國學生音樂、舞蹈、師生鄉土歌謠、創意戲劇等團體組比賽之參賽學生、領隊及隨隊人員,旨在鼓勵學校推動藝術教育、培育藝術團隊,爭取榮譽。
| 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
| 辦理層級 | 縣市 |
| 適用地區 | 彰化 |
| 申請對象 | 各校代表本縣參加全國學生音樂、學生舞蹈、師生鄉土歌謠、創意戲劇等團體組比賽隊伍之參賽學生、領隊或隨隊人員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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