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身心障礙者久任職場津貼補助實施要點|彰化縣政府
計畫重點
為提升本縣身心障礙者就業適應與雇主聘用意願,彰化縣政府規定,對象為設籍本縣且經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轉介就業之身心障礙者,提供久任職場津貼,以協助其穩定就業並回歸一般勞動市場。
| 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
| 辦理層級 | 縣市 |
| 適用地區 | 彰化 |
| 申請對象 | 設籍彰化縣,係經本縣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窗口轉介就業之身心障礙者,並為法定申請人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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