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公寓大廈三燈二器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費用補助辦法|彰化縣政府
計畫重點
本辦法依《彰化縣公寓大廈輔導管理自治條例》,補助已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的公寓大廈,符合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等社會救助條件之住戶之消防安全設備維護修繕費用。
| 主管機關 | 彰化縣政府 |
|---|---|
| 辦理層級 | 縣市 |
| 適用地區 | 彰化 |
| 申請對象 | 已成立管理委員會或推選管理負責人之公寓大廈,其有居住事實之住戶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
| 收件截止 | 依公告 |
| 目前狀態 | 常態性/依公告 |
| 歷年辦理週期 | 依法規常設;實際受理期間依主管機關年度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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